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临汾市人民医院委托,对其临汾市人民医院医院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医院污染物排放监测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HYZB-202605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概述:污水处理站污水排放依据采购方排污许可证要求的监测项目进行监测,合格后进行排放,并上传至国家信息平台。实时更新、维护平台信息。
五、预算与报价要求
1.项目预算金额(元):49.80万元。污水检测费用16.60万元/年,三年费用共计49.80万元。
2.报价要求(报价组成):包含检测费、取样费、交通费、人员费用、税金等费用。
六、采购需求:
1.服务范围:医院污染物(污水)排放监测服务
2.服务要求:
(1)供应商按照国家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对采购方污染物(污水)排放进行监测服务工作,并出具检测报告。
(2)供应商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对采购方污染物(污水)排放监测数据和信息上传临汾市排污单位自行检测信息实时发布平台、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等信息平台,确保采购人数据和信息及时正确地上传。
(3)供应商负责对采购方网上信息进行维护和填报。
(4)自动监测设备故障期间人工检测费用。
(5)本合同服务期内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如有变化,供应商应按变化后的监测方案为采购方提供监测服务,合同费用不变。
3.服务时间(期限):此项目一采三年,每完成一个服务年度的监测工作并通过验收后,签订下一年合同。
4.服务标准:符合各级环保单位监测要求。
5.交付(实施)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
七、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八、投标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身份证;
2、如投标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办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套(装订成册)。
九、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6年02月05日至2026年02月11日(北京时间9:00-12:00,15:00-18: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汾项目部(临汾市平阳国际B座10层 1011室)。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26年02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临汾项目部(临汾市平阳国际B座10层 1011室)。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山西招标采购服务平台/山西招标投标协会网》、《临汾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注意事项:有关本项目的更正、补充等内容将通过上述网站公布,请投标人关注。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上述网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十三、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临汾市人民医院
地址: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滨河西路彩虹桥西
联系方式:0357-26950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山西衡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街113号千禧大厦16层
联系方式:0351-4605078、152342652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351-4605078、15234265237
临汾市人民医院
202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