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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职工医保门诊看病可以报销啦!

发布时间:2023-01-06      作者: 医保科

根据临汾市医保中心临医险函【2022】25号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我院已申请开通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定点服务业务。

本业务适用于参加山西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且有医保个人账户的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参保职工在我院就诊时,门诊统筹起付标准为80元/次,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0%,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5%;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职工为2000元。用于保障参保职工因常见病、多发病在门诊就医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参保职工在定点医药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只需结算个人应负担的费用。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按参保地政策规定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