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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人民医院全面启动法治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8      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

8月17日下午,我院召开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动员大会,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法治办主任张宁红、院领导黄新升、孙蕊、刘松山、李斌、王铁忠及各党支部书记、科室正副主任和护士长参加会议。会议由党委副书记许红星主持,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刘松山宣读《临汾市人民医院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实施方案》。

党委书记黄新升作动员报告。他强调,创建法治示范市是省市委贯彻“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的一项重要决策,我院作为全市示范单位中唯一一家医疗单位是荣誉,更是责任。首先,提高认识,把握机遇,增强责任。要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维护核心见诸行动主题教育及“三基建设”,深化法治思维,深入开展依法治医工作,着力提高医院法治化水平;第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要夯实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医院法治氛围,要强化医院法治化管理,依法推进医疗安全,抓好综合治理,积极创建无医闹医院;第三,明确责任,真抓实干,要确保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创出品牌。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认领任务,自觉把分管领域、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落实奖惩制度,充分发挥奖惩机制在推进“法治医院”创建中的推动作用,按照市委要求全力推进我院创建法治示范单位工作,为建设人民满意晋南一流区域中心医院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

会议最后,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委法治办主任张宁红介绍了此次创建法治示范市的背景,阐明了我院被选为创建法治示范单位的优势所在,他要求: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推进法治建设的责任感,抓住此次历史机遇,推进临汾市人民医院依法治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二要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要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全院干部职工扎实开展“依法治医”工作,努力创建无医闹医院;三要创新思路方法,实现有组织、有内容、有氛围、有效果、有考核、有特色的“六有”目标,为创建法治示范市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撰稿:盛寅 摄影:苏艇络 编辑:白云 责任编辑:凌金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