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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关于患儿张某某在我院就诊发生医疗纠纷的声明

发布时间:2023-08-16      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

近日,患儿张某某家属针对与我院发生的医疗纠纷在抖音、今日头条等网络平台发布了数则视频,侵害了我院的声誉和主管医生的肖像权和隐私权,为还原事件真相,现声明如下:


一、患儿张某某就诊经过

患儿张某某,女,10岁5个月。主因“间断呕吐伴意识不清1小时”于2023年5月22日来院就诊,开展了积极抢救和完善相关检查。5月23日头颅核磁提示:脑室出血、多发性脑梗死、左侧额叶海绵状血管瘤,考虑为烟雾病,即与神经外科专家会诊后予以确诊并积极治疗。5月26日,患儿病情加重,行左侧脑室钻孔外引流术,患儿仍意识不清。我院积极商请西安市儿童医院、西京医院、北京天坛医院等专家来我院现场会诊,指导治疗。

二、纠纷处理经过

5月28日,患儿家属对诊疗过程和结果提出异议。我院即与患儿家属沟通,建议通过医调委等合法程序妥善解决纠纷,当时患儿家属拒绝通过医调委调解,提出让我院赔偿180万元。经多次沟通,患儿家属于7月27日同意通过医调委进行调解。8月1日,医调委经医学鉴定后提出调解意见,患儿家属不予认可。之后我院告知患者家属,愿意配合其通过司法途径妥善解决纠纷,经多次沟通,其仍不同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8月10日,患儿家属开始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数则不当视频。

我院对患儿的病情深表遗憾和同情,愿意本着尊重事实、依法担责、积极救治患儿的态度,全力配合患儿家属通过合法途径妥善解决纠纷。针对患儿家属在网络上发布不当言论、侵害我院职工肖像权和隐私权的行为,我院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