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医院拟对迎春南街门诊部辐射防护工程项目
进行竞争性磋商,兹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名称:迎春南街门诊部辐射防护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临市医竞磋【2019】044-1号
三、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项目预算:127390元
五、投标报名方式 :
投标人须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通过有效年检的):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医疗辐射防护系统工程施工等内容;
2、企业法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受托人身份证;
3、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等;
(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2)投标人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系统”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无失信记录;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需提供的其他证件。
以上均为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4月28日
2、报名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招标办(行政楼三层)
七、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开标地点:临汾市人民医院行政楼二层会议室
八、对投标人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产品需具有“卫计委放射防护器材检测报告单”或“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出具的检测报告”(铅玻璃、铅板、铅木复合板、铅钢复合板等);
3、投标人需保障本项目辐射防护一次性通过环境保护、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等国家相关部门的验收,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提供投标人近三年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投标人基本情况、相关业绩证明、报价表、付款方式、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密封,于开标日提交,现场拆封。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357-2695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