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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临汾市人民医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0-01-29      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

广大市民朋友:

首先感谢对我院的信任,感谢您选择到我院就诊。我院自1月31日(正月初七)全面恢复门诊、住院等正常医疗秩序,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进入比较严峻复杂的时期,医院为人员密集场所,人员流动量大,极易造成病毒扩散或传播,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医疗区仅开放门诊大厅正门(7:00-19:00)儿科急诊门(7:00-19:00)住院楼东门(7:00-19:00)住院楼西门(24小时开放)急诊门(24小时开放),请门诊、住院患者由以上通道进出,为了大家的健康,我们在出入口处进行体温监测预检分诊,如体温异常需到发热门诊初筛,请理解予以配合。

2、我院设有发热门诊,在院区西南侧(电话:0357—2695030),以下人员请先到发热门诊预检:(1)近两周内有湖北省旅行史、居住史,或14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湖北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2)亲友聚会后有聚集性发病等情况者;(3)有发热、呼吸道症状者。

3、就诊患者及家属请全程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医院时主动接受体温监测,与他人交谈时请保持一定距离,为了保护您和他人的健康,废旧口罩请投放至指定的黄色垃圾箱内,离院返家后注意洗手、洗澡。

4、建议一位患者一名陪护人员,家属如有感冒及发热请不要陪同患者来院就诊。特殊时期,请尽量减少来医院探视,倡议电话慰问。若实在需要,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并遵守医院相关探视规定。

5、1月31日(正月初七)起我院体检办暂停体检安排,具体恢复时间待定,敬请谅解。

6、我院餐厅正常营业,请进入人员配合做好体温检测工作,注意规范洗手,尽量减少在餐厅集中就餐。

7、隐瞒不报、恶意传播造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蔓延者,根据相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请前来就诊的患者及家属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并积极配合。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让我们同心协力,众志成城,战胜病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