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临汾市人民医院官方网站

医院公告

临汾市人民医院 关于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15      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

接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卫健院通知,为完成好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录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录对象

补录对象为拟在山西省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院校医学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已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基层医务工作者(不限学历);来源可为单位人、社会人、减免生和2014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单位人为与我省医疗卫生机构2019年入编或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由单位委托相关培养基地进行培训的人员。社会人为以个人名义自愿报名参加培训的未就业人员。

二、我院补录名额分配如下:

  

三、补录程序

(一)网上填报志愿(2019年8月14日至20日)

根据2019年补录计划,登录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管理信息系统(http://sxzyys.wsglw.net/index.aspx)进行网上报名,填报成功后提交报名信息并双面打印申请表一份。考生应在相应的申请志愿中选择1个培训基地的补录专业进行填报。网上填报志愿的具体流程见网站说明。委直属单位选派的学员由本单位进行资格初审后,直接向各培训基地报名,其他医疗机构报名学员由所在单位推荐报各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后,统一组织申报至培训基地。社会学员直接报培训基地所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初审。

(二)现场资格审核(2019年8月20日全天)

报名者需准备以下书面申请材料,并于8月20日全天至临汾市人民医院后勤楼三楼办公室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填报志愿后双面打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申请表原件一份(书面申请表需报名者本人签字,以及委托培训人员的就业单位及单位所在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报名者的就业单位为委直属医疗卫生机构的,不需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盖章);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有国家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临床医学专业硕士或博士毕业生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和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其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6)在国家卫健委认定的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相关省的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文件复印件;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其在外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7)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提供《2019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并经所在培养或委派单位盖章。

8)“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社会人)”的报名学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证明及未就业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报到证。

(三)基地招录(2019年8月21日至22日)

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现场审核时通知。 

四、录取原则:报考全科、精神、妇产科、儿科、麻醉专业免试录取,其他专业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录取。

在补录工作中如遇问题,可致电科教科0357-2695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