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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公告

临汾市人民医院 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招录通知

发布时间:2019-08-06      作者: 临汾市人民医院

按照山西省卫健委、山西省卫健院通知,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工作于8月6日-8月10日进行。我院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工作安排如下:

   一、调剂原则:

    在2019年度招录工作中,通过资格初审、参加第一及第二志愿考试,且在系统报名时选择“服从调剂”的考生,考生可以跨基地、跨专业自主选择调剂培训基地的相关专业,并填报《山西省2019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申请表》向我基地提出调剂申请。申请时学员只能选择调剂一个基地、一个专业,多报者一经核实取消调剂资格。

二、报名审核材料:

(一)已经我院第一、二志愿现场审核者于2019年8月9日上午12点之前交回《山西省2019年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申请表》(加盖选派单位及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公章)、调剂确认书。

(二)未经我院第一、二志愿现场审核者需携带以下资料于2019年8月10日上午12点之前进行至后勤楼三楼办公室现场审核。

1、 2019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调剂申请表原件及调剂确认书(签字盖章必须完整);

2、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4、《医师资格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5、“没有单位身份的人员(社会人)”身份报名学员需提供档案所在地证明及未就业证明并加盖公章或报到证。

6、具有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历的,其学习专业符合国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与标准(试行)》中公布的34个学科范围的,应当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养单位公章),不能提供研究生培养记录手册的研究生,培养期间的临床实践经历不予认可;

7、在外省国家卫健委认定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参加过培训的人员,应当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原件或完整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培训单位公章),对于报名学员不能提供培训记录手册的,培训经历不予认可;

8、申请减免培训年限的学员,需提供《2019年山西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年限减免申请表》,并经所在培养或委派单位盖章。

     

四、我院调剂招录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专业基地 代码 调剂

1 全科 0700 6

2 儿科 0200 3

3 精神科 0500 2

4 妇产科 1600 5

5 麻醉科 1900 3

6 急诊科 0300 1

7 神经内科 0600 1

8 外科 0900 2

9 骨科 1400 1

10 眼科 1700 1

11 耳鼻咽喉科 1800 1

12 放射科 2200 1

13 超声医学科 2300 1

14 口腔全科 2800 3

  合计   31

 五、调剂考核定于2019年8月10日下午15:00-17:00进行考核,地点为我院后勤楼三楼临床技能培训中心;视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六、录取原则:根据考核成绩排名先后顺序录取(其中报考全科、精神、妇产科、儿科、麻醉专业免试录取)。